11月27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,审议通过《全民阅读促进条例(草案)》(简称《条例》)。
会议指出,要从法律上为全民阅读提供保障,让人民群众通过阅读不断获取知识、增长智慧。要加大优质内容供给,建设用好全民阅读设施,完善青少年、老年人等不同人群阅读服务,鼓励促进全民阅读的新技术、新载体、新设施等开发应用,创新开展丰富多样的阅读推广活动,增强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,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,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大精神力量。
3月21日,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《全民阅读促进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(简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,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《征求意见稿》共6章50条,分为总则、阅读推广、阅读服务、阅读保障、法律责任和附则。其中,第二章阅读推广中第十三条为“每年4月第四周为‘全民阅读活动周’”。
5月4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国务院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》,《全民阅读促进条例》被列入其中。
10月22日,中国政府网发布《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“全民阅读活动周”的批复》,同意自2026年起,将每年4月第四周设立为“全民阅读活动周”。具体工作由国家新闻出版署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。
“《条例》以立法形式,将全民阅读工作已有的做法、经验、模式等转化为制度安排,明确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的原则、目标、任务和措施,为推进书香社会建设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,是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,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举措。”10月27日晚,中共中央宣传部机关服务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“中国新闻出版政务”发文表示。
国家新闻出版署表示,《条例》出台后,将围绕《条例》出台背景、重点措施等内容,开展宣传宣讲,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解读,回应社会各界关切,引导各级各地相关部门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《条例》精神,推动《条例》要求落地见效;落实《条例》提出的要求,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全民阅读促进工作方案、少年儿童阅读计划、乡村阅读计划,制定全民阅读活动周方案等,落实落细全民阅读规划设计、资源配置、活动组织、服务推广等方面的重点工作;加强全民阅读工作的统筹协调,压实各级各地有关部门工作职责,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,构建党委领导、政府主导、社会力量参与的常态化全民阅读工作机制,切实抓好制度执行。
同时,将指导开展公民阅读状况调查,完善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绩效评估机制,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及有关方面依法严格履职,开拓工作思路,创新工作举措,高质量推动全民阅读工作;精心组织实施“全民阅读活动周”,办好全民阅读大会,指导各地培育地方特色阅读活动,巩固“书香中国”活动总体品牌,凝聚全社会共识,激发全民阅读热情。